导语:近年来,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打造大国工匠、培育新时期的“工匠精神”已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财经作家吴晓波说过“当所有人都在呼唤一样东西的时候,说明它是稀缺的、被渴求的、未得到满足的”。新时代,只有越来越多的大国工匠涌现出来,才能进一步提高我国职工队伍的素质和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水平,从而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全面跨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015年“五一”期间,央视推出特别节目《大国工匠》,讲述了8个工匠“8双劳动的手”所缔造的神话。节目播出后,大国工匠成为热词,大国工匠的传奇故事也引发社会热议。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首次正式提出,“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作报告时,提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2018年3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强调工匠精神和敬业精神,将工匠精神和敬业精神内涵融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作为职业道德要求的重要内容。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工匠的解释是“手艺工人”。传统意义上的工匠可理解为“手艺人”,即具有专门技艺特长的手工业劳动者。《韩非子·定法》说:“夫匠者,手巧也……”可见手艺精巧是工匠的基本特征之一。现在对工匠的理解除了手艺人之外,还包括技术工人或普通熟练工人。
那么,何为“工匠精神”?对于“工匠精神”的定义,目前并没有权威的标准。一般认为,“工匠精神”是一个带有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的词汇,属于职业精神的范畴,是指从业人员的一种职业价值取向和行为表现,与其人生观和价值观紧密相连,是从业过程中对职业的态度和精神理念。具体而言,它是从业人员,尤其是工匠们,对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理念,是不断地雕琢产品、改善工艺、享受产品升华的过程,其核心是对品质的追求,目标是打造本行业的精品。
总体而言,“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包括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等方面的内容。[①]
敬业。敬业是从业者基于对职业的敬畏和热爱而产生的一种全身心投入的职业精神状态。中华民族历来有“敬业乐群”“忠于职守”的传统,敬业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之一。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主张人在一生中始终要“执事敬”“事思敬”“修己以敬”。“执事敬”,是指行事要严肃认真不怠慢;“事思敬”,是指临事要专心致志不懈怠;“修己以敬”,是指加强自身修养保持恭敬谦逊的态度。宋代大思想家朱熹将敬业解释为“专心致志,以事其业”。
精益。精益就是精益求精,是从业者对每件产品、每道工序都凝神聚力、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职业品质。所谓精益求精,是指已经做得很好了,还要求做得更好,“即使做一颗螺丝钉也要做到最好”。正如老子所说,“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能基业长青的企业,无不是精益求精才获得成功。瑞士手表得以誉满天下、畅销世界、成为经典,就是依靠制表匠们对每一个零件、每一道工序、每一块手表都精心打磨、专心雕琢的精益精神。
专注。专注就是内心笃定而着眼于细节的耐心、执着、坚持的精神,这是一切“大国工匠”所必须具备的精神特质。从中外实践经验来看,工匠精神都意味着一种执着,即一种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与韧性。德国除了有人们耳熟能详的奔驰、宝马、奥迪、西门子等知名品牌之外,还有数以千计普通消费者没有听说过的中小企业,它们大部分“术业有专攻”,一旦选定行业,就一门心思扎根下去,心无旁骛,在一个细分产品上不断积累优势,在各自领域成为“领头羊”。其实,中国早就有“艺痴者技必良”的说法。古代工匠大多穷其一生只专注于做一件事,或几件内容相近的事情。《庄子》中记载的游刃有余的“庖丁解牛”、《核舟记》中记载的奇巧人王叔远等大抵如此。
创新。“工匠精神”强调执着、坚持、专注甚至是陶醉、痴迷,但绝不等同于因循守旧、拘泥一格的“匠气”,它也包括追求突破、追求革新的创新内蕴。这意味着,工匠必须把“匠心”融入生产的每个环节,既要对职业有敬畏、对质量够精准,又要富有追求突破、追求革新的创新活力。事实上,古往今来,热衷于创新和发明的工匠们一直是世界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工匠,如倪志福、郝建秀等,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汉字激光照排系统之父”王选、“中国第一、全球第二的充电电池制造商”王传福、从事高铁研制生产的铁路工人和从事特高压、智能电网研究运行的电力工人等都是“工匠精神”的优秀传承者,他们让中国创新重新影响了世界。

随着现代机器化大生产对传统手工业的取代,传统工匠逐渐从历史舞台退出,但“工匠精神”并不过时。当前国内经济进入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不仅需要制度创新,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发扬“干一行爱一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道德习俗,更需要培育企业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刻、精益求精的理念,也就是工匠精神。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集中体现了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方向和着力点,深刻揭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把握了发展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特点,顺应了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的新要求,点明了破解发展难题的新路径。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追求完美、耐心专注、一丝不苟、不走捷径的“工匠精神”的引领作用,才能更好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当前,许多行业低端产能严重过剩,但中高端产能严重不足,生产与供给无法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中高端需求。由于无法在国内买到高质量产品,大量购买力流向国外。与此同时,国内大部分商品却在进行低质低价式的竞争,既不能充分满足市场需求,更不利于技术创新与行业进步。这就需要弘扬“工匠精神”,让企业对质量精心打磨,对品牌精心呵护,让职工对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当前,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科技含量不高,发展日渐乏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任务越来越紧迫。这就需要弘扬“工匠精神”,通过科技创新与技术创新推进制造业的质量升级、技术升级、产业升级,真正实现从量到质、从速度到效益、从旧动力到新动力的更迭转换。

当前,在中国制造走出去的过程中,一些产品的质量常常受到诟病,迫切需要提高。因此,要在竞争中取胜,关键在于提高中国制造的产品质量。只有充分发扬工匠精神,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大国工匠,才能打造高质量的产品,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中国制造走出去。

现代机器化生产模式虽然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率,但是它对工匠者的发展构成了威胁。拥有一技之长兼具艺术气息的工匠因被高效率的机器化取代,自身价值得不到体现从而被贬低,从而抑制了他们对工作的投入和激情[④]。而对于一个具有工匠精神的人,产品是自由意志的表达,渗透在作品中的是自我想法的表露,体现了自我对世界的理解与认识,从而这种自我价值可以通过自己双手创作的作品而实现。因此,具有工匠精神的人在工作过程中能够获得真正的满足感。

如今全社会已经形成强烈共识,这就是我国必须加强、加快“工匠精神”的培育。那么,其路径何在呢?
首先,必须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工匠、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是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必要条件。在传统文化中,工匠在古代等级社会中一直处于社会下层,在职业“士农工商”的排名中,工匠往往不入统治者的“法眼”而被归为“三教九流”。当代中国虽早已是世界工厂,但社会和企业依然缺乏对工匠和“工匠精神”的重视和尊重。反观欧美文化,古时的出色工匠,可以跟艺术家和作家齐名,地位非常高。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工匠、崇尚“工匠精神”的氛围,其实质是对劳动、知识和创造的尊重。这既是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征。
其次,必须畅通职业培养机制。资料表明,我国制造业生产一线技工特别是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级技能型人才的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成为制造业强国的瓶颈。那么,如何畅通技能型人才职业培养机制呢?一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改革发展与技术进步和社会需求相适应、产教学同“工匠精神”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二要继承古代“师徒制”教育传统。古代流行的中国艺徒制度和西方行会的学徒制,都采取一种“心传身授”的默会教学方式,学徒都是在实践中不断磨炼技艺,体验并形成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严谨专注的职业精神。特别是,“师徒制”中形成的“亲师合一”关系,注重“手把手”“一对一”的言传身教,有利于那些非物质传统技艺的传授和“工匠精神”的养成。三要实行国家工匠技能认证制度。在加强现行职业教育法规执行力度的同时,借鉴德国职业教育举行国家考试制度,全面实行工匠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和工匠技能等级认证制度,不断提高职业资格水准和职业荣誉感。
再次,必须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工匠文化应是企业文化建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正如《周易》所言:“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化价值来自于“人化”的过程,同时又必须回归于“化人”的过程。“工匠精神”中蕴涵的巨大力量,需要通过融入企业文化建设而发扬光大,并使之在滋养员工精神、推动企业发展中得到验证和释放。
最后,必须建立激励保障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保障制度是“工匠精神”得以延传和发扬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其一,要建立传统工匠技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针对传统工匠“传内不传外、传儿不传女、传大不传小”现象,通过运用法律、制度等形式加强与工匠相关的知识产权、技术专利的保护工作,最大程度地保护传统工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其二,要建立濒临失传的传统工匠技艺抢救制度。建立专项基金,抢救性保护濒临失传断代的民间传统技艺、工艺,抢救挖掘濒于失传的独门绝技,请大师名匠著书立说或为他们撰写人物志和传记,发扬光大传统技艺和“工匠精神”。其三,要建立优秀民间传统技艺表彰奖励制度。可借鉴当今建筑界“鲁班奖”、工艺美术界“金奖”“银奖”形式,对技艺界的精品、优品实行专项奖励制度,以此树立标杆鼓励赶超。同时,对于德艺双馨的工匠大师、技师要授予荣誉称号,并不断提高他们的薪酬待遇。其四,要建立名品优品特品甄别追究制度。为增强工匠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可借鉴古代社会“物勒其名”的办法,利用条形码、二维码等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对工匠、技师的每一件作品、产品实行甄别认证,既保障他们的著作权、让他们“扬名立万”,又对他们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以此强化“工匠精神”的建设。

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用精益求精的态度,把一种热爱工作的精神代代相传,让工作成为一种修行。愿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工匠精神,匠心独运,走好我们人生的每一步!